在去年的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王晶宇提出了《关于废旧办公物品清理的建议》的提案。

他认为,随着我校的发展,一些办公用品已经进行了多次更新,对于更新下来的办公用品以及一些废弃的设备还存放在本部门,其中有些属于固定资产,也有些物品不属于固定资产。这些用品已经不能再使用,但还需要一些固定房间存放,浪费了资源。
为此,他建议,各部门对自己废弃的物品进行清理,后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教代会提案组在受理后,立即转交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办理。国有资产管理处表示,我校已于2023年3月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重新制定了《佳木斯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主要目的就是清理无效资产占用有效资源问题,全面掌握资产的具体现状,及时解决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待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认真梳理各单位待报废资产和闲置资产。闲置资产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调剂;待报废资产结合学校教学评估实际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及时清理各单位闲置资产和待报废资产。
(教代会宣传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