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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地联动聚合力 学思践悟强作风——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8

    如何促使党的作风建设更加具象化?如何在场景中提升警示教育直抵人心的效果?如何沉浸式体味我们党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和魄力?

    日前,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桦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检院共建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新入职教师及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等40余人参加活动。

    警示教育强根基,以案为鉴守初心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全体人员依次参观了“反腐历程”“信仰铸忠魂”“以案为鉴”等十大展厅。

    讲解员以翔实史料串联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脉络与现实警示,从党的自我革命的历史回溯到“忏悔之声”的深刻教训,文献资料、案例展示与场景还原交织,让在场的每位党员教师、检察院干警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自我革命的坚定步伐。“信仰铸忠魂”展厅里的革命先辈的初心故事、“以案为鉴”展板上的典型案例、“忏悔与泪”视频中的深刻反思,通过视觉冲击与思想共鸣,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深入人心,拧紧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螺丝,特别是参观监区体验区更是完成了从感官到灵魂的警示教育洗礼。

    专题学习明方向,理论实践双融合

    在桦南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厅,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徐冬先以《明理、知要,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题作了专题讲座。他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历史背景、核心内涵、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

    徐冬先讲道:党的作风问题本质是党性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干部、教师要提高认识,把培养形成优良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当成人生必修课,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钉钉子”精神做到学习教育做在经常、抓在平常、融入日常。

    讲座内容既有理论深度、又贴近实践和案例剖析,深化了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

    案例通报敲警钟,共筑廉洁防火墙

    活动中,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宇通报了近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深入剖析违纪违法行为的成因与教训。

    案例涵盖违规收礼、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强调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时刻保持新时代“赶考”的清醒,并坚决做到常抓不懈;利用视频案例让全体党员教师深刻认识到“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增强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行动自觉,进一步树牢“红线不可越、底线不可破”的纪律意识。

    校地共建谋发展,协同创新谱新篇

    双方围绕课题研究、学术论文共创等合作事宜展开了深入且富有成效的探讨。双方一致认为,应加强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高校的学术研究成果与检察机关的实践经验深度融合,共同探索“学术+实践”协同育人模式;检院联动聚智汇力,共建法治学术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活动,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交流互动的机会,促进知识共享和思维碰撞,拓宽合作共进渠道。

    此次活动的举办,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建迈上新台阶。同时,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供了生动的实践范例。双方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持续书写校地合作新篇章,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人才、服务地方建设注入“马院智慧”与“马院力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供稿)                           (责任编辑 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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