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学校党委部署安排,为推动巡察工作持续发力、向纵深推进,7月1日上午,学校第二轮巡察培训会在主楼八楼多功能厅召开。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刘文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纪委书记、党委常委、省监委驻佳木斯大学监察专员庞淑红出席会议。校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巡察组成员参加培训会。

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庞淑红领学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巡视巡察的有关内容,传达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省委部委、省直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共佳木斯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3-2026年)》精神。

校巡察办主任、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曲贵海解读了《佳木斯大学党委关于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开展了巡察业务培训。

刘文军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开展校内政治巡察是学校党委拓展政治监督、落实中央及省委工作部署要求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格工作规范。主动学习有关制度,深刻领会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省委部委、省直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深悟透《中共佳木斯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3—2026年)》及《佳木斯大学党委关于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做到“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始终把“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贯彻巡察全过程。四要树立良好形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强的政治定力,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意个人言行,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会上,与会人员签署了《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按照学校巡察“一事一授权,一次一组建”的原则,学校组建3个巡察组,分别将于7月2日至3日开始对体育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
(纪委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 高佳)